傳播的定義
不論你是就讀相關科系的同學、喜愛探究傳播知識的學者,或是意外點進此文章的訪客,你們現在看著本文的這一行為,就是傳播。由我向你們傳遞訊息,你們也可透過留言予以回饋,這就是傳播的過程。(也說明了傳播的雙向性,之後的篇幅會提到。)
若說上述的講法太抽象、不嚴謹,想要知道「傳播的定義」是什麼的話,以下:
- 是人們通過符號、訊號,傳遞、接收與反饋訊號的活動;是人們彼此交換意見、思想、情感,以達到相互了解和影響的過程;世界處處充滿了傳播現象,生命每時每刻都在進行傳播活動。(維基百科)
- 藉說話、寫作或形像,對觀念、知識等的分享傳遞或交換。(牛津英文辭典)
- 是思想及訊息的運送,以別於貨物和旅客的運輸,傳播最基本的形式是透過形象的觀察和聲音的聆聽而傳遞資訊。 (哥倫比亞百科全書)
總而言之,傳播就是訊息傳遞的行為。然而這麼簡單的一件事,竟然發展成了理論,其原因就是「傳播即生存」,從生命誕生之初,傳播行為就隨之開始了。
(這裡要稍微補充一下,理論並不是絕對的真理,它是一種對於現象的論述彙整,雖然十之八九合乎邏輯,但依然是可以被修改、被推翻的,所以要保有懷疑的精神。)
剛剛說到,從生命之初,傳播行為就開始了。世界上誕生的第一個細胞,其目的為二:填飽肚子與繁衍後代,透過傳感器感知(接收)環境以獲得養分,透過分裂散佈(傳遞)自身DNA以物種延續,這是生物學上的傳播。所以傳播一詞所涉及的領域極大,然而本篇文章要探討的傳播,是屬人文社會學上訊息交流的行為。
講到了人文社會,就不得不介紹大眾傳播!很多人可能會誤解,把傳播與大眾傳播混為一談,但其實大眾傳播也只是傳播底下的一個子項目而已喔!
傳播與大眾傳播的差別
來介紹一下,傳播與大眾傳播的差異。首先,要先知道它們分別是什麼。
傳播,是訊息傳遞的行為。其運作的過程為:
來源(傳播者)→製碼→管道(媒介)→解碼→目的(接收者)→回饋→來源。
其中訊息在管道中傳遞時,還會受到「噪音」的干擾,進而使訊息傳達不完全。
「製碼」指的是傳播者的表達能力,若傳播者的表達不好,會使訊息內容不好被接收。
「解碼」指的是接收者的理解能力,若接收者的理解不好,則會無法了解訊息中的內容。
(單向傳播沒有回饋,只有目的單方面地在接收訊息。既然無法從回饋得知接收者的反應,也無法確認訊息是否被完全的接收到,因此這也被稱為無效傳播。)
大眾傳播,是媒體透過公共媒介(紙媒、廣播、電視等)將訊息傳散給大眾的行為。根據德國傳媒學者格哈德·馬利茲克(Gerhard Maletzke)的定義,大眾傳播須符合以下特徵:
- 透明的(受眾不為人際交往範圍所囿)
- 利用科技發送手段
- 間接的(在發送者與受眾之間存在時間空間距離)
- 單向的(在發送者與受眾之間不發生角色互換)。網絡等新媒體的出現,改變了大眾傳播的單向性,互動性是網際網路最顯著的特徵。
- 面向分散的群體(受眾是匿名的,無階層和群組之分)
傳播 | 大眾傳播 | |
過程 | 大多皆是雙向的 | 大多皆是單向的 |
傳播者型態 | 一個人、少數人的 | 組織化、多數人的 |
受眾型態 | 與傳播者有共同經驗 彼此利害與共 |
受眾意見不容易影響傳播者 (通常採平均印象) |
媒介運用 | 面對面、一般媒介 | 大眾媒介 |
受眾成分 | 知悉對方、熟知其人 | 散佈各地、互不相識 |
回饋反應 | 立即 | 較少回饋、有延遲性 |
受眾選擇曝露 | 受眾無法我行我素 (礙於人際情面障礙) |
可以隨時變更選擇 |
總結一下,傳播與大眾傳播的差異點其實就在於「媒介」與「受眾」的不同。
傳播通常指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行為,是小範圍的、是雙向的、是互相了解的。
大眾傳播指的是大眾媒體傳佈訊息給大眾的行為,是大範圍的、是單向的(網路出現後,不一定)、是互不相識的。
(說了這麼多,大概了解它們的不同之處了嗎?)
傳播的種類
那麼接下來要介紹傳播的種類。不過在開始之前,先來看看以下這張圖:
傳播依大方向可分為私人與公共的,其中又分有無媒介。而上述介紹的大眾傳播就是屬於公共/有媒介的範圍。這張圖將各項傳播應用區分得十分清楚,相當重要喔!
好了!來介紹傳播的種類吧!它可依據不同的特性,來進行分類,以下:
依過程分類,為單向傳播、雙向傳播。
依受眾分類,為內向傳播、人際傳播、面對面傳播、小團體傳播、大團體傳播、公共傳播、組織傳播、大眾傳播、國際傳播。
依媒介分類,為口語傳播、文字傳播、非語言傳播(圖像傳播)、數位傳播等。
依目的分類,為新聞、廣告、宣傳、公共關係、電影等。
單向傳播上述介紹過了,指的是單方面傳遞訊息、無回饋的傳播。
雙向傳播為傳播者與接收者的互相影響、交流的過程,傳播者與接收者的角色也透過交流不斷地在互換,使傳播形成一種循環。而網際網路的出現更促使雙向傳播有了廣泛的應用,也改變了大眾傳播以往單向的型態。
內向傳播,又稱自我傳播,是指在自己身體或意識內部的訊息交流,傳播者與接收者都是同一個人,回饋是由感覺與意識所給予的。由於它有回饋,所以這是一個完整的傳播過程。
人際傳播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、訊息的交換、相互作用的傳播行為。通常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範圍,但也不過大的社交網路,人們可以在此互相傳遞與接收,彼此相互影響。無媒介的人際傳播稱為直接傳播(面對面傳播),而有媒介的傳播稱為間接傳播(書信、電話、網路等)。
面對面傳播,與人際傳播相似,但其特點就是傳播雙方的交流是處於同一個空間的,能直接感覺到對方,接收到最立即、最直接的回饋(如語氣、表情、動作等等),並給予對方最直接的印象。面對面傳播能做到封閉式的交流,可以確保雙方交流的內容是保密的,還能經由對方的回饋適時調整要回應的內容,以解釋及澄清傳達之內容,避免不必要的誤會。其缺點在於無法有效且迅速地作大範圍的傳播。
小團體傳播,指的是兩個以上的個體彼此交流的傳播。經由溝通、互動形成一種特定的規範與角色,並且彼此信賴及影響以為了共同的目標。團體內常會透過故事或信仰以塑造團體形象,不只體現團體的核心價值與文化,也可以使成員更加有凝聚力。像是有些話題是只有團體內的人知道的,因此說出來只有團體成員有共鳴,而其他人卻處於狀況外。
大團體傳播,就是比小團體更大的社交網路。最好理解的方式是所有成員坐成一圈,一個體無法跟每個人都交流到,就屬大團體傳播。好比在一個宴會中,大家都彼此在交流,且是雙向的直接傳播。交流過程中會遵循了多數人的訊息方向產生一致性的意見,此意見會形成「意見氣候」給成員帶來無形的壓力,造成「從眾」的現象。群體中依每個人的人格特質會自然形成領導者與配合者,而領導者對團體的意見走向是具引導性質的。
公共傳播是在公共場合由個人向群體傳遞訊息,比如說:演講、電影等等。而公共傳播有幾個特點,傳播的訊息是有一定目標的、受眾是事先集合於特定地方的、傳播過程是單向的。
組織傳播,相當於學校、公司等社會關係,有明顯的階級制度、職稱、代號等皆是為了便於彼此交流,但取代了「人格性」。比如說:你在學校有學號,學校方便管理學生。而組織傳播是有著共同目標的,為了領導多數人皆往同個方向努力,因此就有了權威出現,也就有了階級。
大眾傳播在上述的篇幅有介紹了許多,總結就是公共媒體透過大眾媒介將訊息傳遞給大眾的傳播。
國際傳播,也稱為文化傳播、跨文化傳播。是指世代、種族、性別、年齡之間的交互傳播,通常是國與國之間的訊息交流,如此傳播行為是伴隨著國家的出現而有的。如今因全球化的網路發展,國際傳播的交流也變得更加的便利。像是我們可以坐在家裡看著美國影集,就是一國際傳播。
大致上介紹完了基本的傳播型態,至於依媒介及目的分類的傳播就不一一介紹了,能講的項目太多了,而且其實那也蠻容易理解的,不過有些項目之後也會著墨到,像新聞、宣傳、電影等等,對此有興趣的讀者就敬請期待吧!
傳播的功能
接下來要來講解的是傳播的功能。(第一段是作者我個人看法啦~參考就好,可以跳過XD)
先來講講我自己的想法,我覺得傳播的功能是為了人與人之間相處和平,並且能互助合作。因為根據聖經的故事,以前有著一群說著同樣語言的人們,他們達成協議,要建造了一座城與一座能通天的塔,然而正當他們在建造塔時,被上帝注意到了,上帝覺得這夥人太狂妄了,竟然想建塔登天,於是就打亂了他們交流的語言,當人們都說著對方聽不懂的語言時,便起了紛爭就不再合作了,於是這夥人就分裂各奔東西。所以我認為傳播是要讓人們可以交流,理解對方的意思,當人們能互相理解時,便不會有了紛爭,才能共同合作完成一件大事。
若是依我上述的想法,我們可以知道傳播的功能是為了社會協調。
在1948年,美國政治學家哈羅德‧拉斯威爾(Harold Dwight Lasswell)發表了 《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與功能》,在其中提出傳播的三大功能:
- 守望環境:由於環境變化萬千,人們為了適應需要掌握現況,於是便會透過媒體去知曉自身所不知的環境,而傳播媒體就做到了為大眾守望與監測環境之功能。
- 協調社會:社會是由一個個分工不同的人所組成的,有一句話說「每個人都是社會中的螺絲釘」。既然人人皆是為了社會發展而努力,必然需要溝通與協調確保社會的和諧,以及交流討論出更好的問題解決辦法與解釋。因此傳播也起到了協調社會的功能,如我第一段的想法一致。
- 文化傳遞:牛頓說過:「我看得比別人遠,是因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。」人類社會上的發展大多是建立在歷史的繼承與創新上,將知識、經驗、文化等事物及觀念,透過紀錄、整理、加以保存給後世,才能進一步幫助後人發展與完善社會,這也是傳播中相當重要的功能。
然而,美國社會學家萊特( Charles Wright )在拉斯威爾的傳播三大功能的基礎上,再加上一項功能—娛樂,成為了第四大功能。
- 娛樂,傳播的娛樂功能可以使人們放鬆緊張的情緒、滿足人們的藝術享受,以達致放鬆身心、生活娛樂之目的。媒體的發展,可以將實體娛樂再現與傳遞,成為娛樂消遣的重要形式,提升人們的情操與精神、增廣見聞與互動交流。不過娛樂有個限度,過於娛樂則會變得低俗趣味及逃避主義。
另一方面,除了拉斯威爾與萊特提出的功能外,美國兩位社會學家拉查斯斐(Paul F.Lazarsfeld)與墨頓(Robert K. Merton)提出了不同的三大功能:
- 授予地位,指的是個人、團體、議題或是社會運動等事物,可以透過各種傳播媒體以彰顯地位、抬高身價、擴大知名度。於政治、企業、娛樂界等公眾人物常展現出此功能,因為可以幫助他們增加在社會上的地位、階層。
- 實行社會規範,由於傳播媒體具有公開與傳散的特性,透過揭露某些背離社會準則的行為給大眾,可以促使大眾去抵制或反對非公正的事物,以達致社會上道德之標準。
- 麻醉精神,此功能具有兩個方面,一為使人們沉迷於虛幻的滿足之中,二為剝奪了人的行動能力。拉查斯斐與墨頓認為,大眾媒介是最高尚、最有效的社會麻醉品,中毒的受眾甚至不明瞭自身的病端。
總結一下以上各方對於傳播功能的論述,我們可以知道傳播的功能具有五種特點:是社會中強而有力的資源、呈現公眾事物、建立社會現實、賦予人事物名聲、提供娛樂。
其實傳播的功能到現在並沒有一個準確、統一的論點,是因為其牽扯的範圍實在是太廣泛了,不論在政治、經濟、教育、娛樂、文化,甚至是軍事上皆有傳播的影子,難以用一種特定的論述來囊括全部的傳播功能。我們只能在大方向去討論它,並了解到傳播是多麼高深卻又自然的行為,我們大多數人幾乎都不懂、但我們卻時刻都在運用它。
本篇文章先介紹到此,因為要論述的內容實在是太多了,之後還有傳播模式、各大傳播學家、傳播史等等,因此我要把這章分成上下兩篇。
最後,作為第一篇的結尾,我想試問讀者:傳播是什麼?
這是本文的標題也是作者我想表達的重點,我希望讀者能自行思考傳播的概念、運作方式,及其意義,並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,透過思考才能了解到或許我所說的並不是正確的、也或許以往的學者都是錯的,現在的世界對傳播可能有新的定義、新的理解。因此永遠都要保持著懷疑的精神,就如我上述說明理論並不是真理的概念一樣。
(謝謝您願意花時間閱覽完我的文章!)
資料來源:我自己+上課筆記+網路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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